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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公司强制性要求签劳动合同变更协议降薪降保险
信件内容: 本人2012年3月进公司到现在已经8年整,前几日公司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协议上直接写了双方协商一致(实际根本没有协商)就要让我们直接签,协议的内用是:1员工基本工资变成2020元,而我本人在公司8年早就超过这个数字,2薪资核算方式由:【固定薪(含岗位工资,国家补助,全勤)+绩效奖金+福利】变更成封顶3900元,大幅低于核算之前的水平,现在公司强行让我们签,不签就想办法搞我们,目前已经确定第一步就从4月开始取消我们每月绩效提成1000元左右,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员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利,如果公司强制性要求签,而我不同意能否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
留言时间: 2020-03-18
回复时间: 2020-03-19
回复内容: 已于2020年3月19日电话回复解释相关问题。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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