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进行工资待遇结构性调整 |
信件内容: | 近期,公司以经营战略调整为名,对公司员工薪酬工资,进行单方面“结构性调整”,调整后每月应得工资减少约20%,此调整影响到员工正常生活,经过与公司领导充分协商后,未果。因此公司单方面主张的“工资结构性调整”并未得到员工同意,请问公司此举是否合规合法?如有不合理之处,员工后续该如何处理? |
留言时间: | 2020-04-09 |
回复时间: | 2020-04-09 |
回复内容: | 已于2020年4月9日电话回复解释相关问题。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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