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申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通知所要求的文件里面有一项是“常州市不动产智慧云平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去年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并没有提供这个,所以现在申请就发现,我的租房是属于转租的那种,就是原持有人低价租给现房东,现房东再转租的,所以备案里面要求提供的出租人和房产证上的不一致,这个备案可以申请吗,会对补贴有什么影响吗? 还有,我是2018年毕业的,先是在广州中铁工作一年,2019年8月回到常州新北工作至今,是否满足申请要求呢 |
留言时间: | 2020-04-10 |
回复时间: | 2020-04-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住建局住房保障处,电话:0519-85682876。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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