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年休假的补贴事项 |
信件内容: | 隔年的年休假公司未有任何说明,现在想申请补贴,公司回复,19年公司没有规定,20年才有,请问往年的年休假是不是都没有了?如果能申请怎么走流程? |
留言时间: | 2020-04-11 |
回复时间: | 2020-04-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员工提出休假申请后,当年度应休天数根据单位安排其休假时标准确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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