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婚假时间问题 |
信件内容: | 本人30岁于2020年3月份在老家进行结婚登记,现在在常州上班想休婚假,但是去公司了解被告知婚假只有三天,可是我查询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面说是13天,请问公司给出的3天婚假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
留言时间: | 2020-04-16 |
回复时间: | 2020-04-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3月30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即13天。单位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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