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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男方保险生育金
信件内容: 女方已经报销生育金,男方是否还可以报销?
留言时间: 2020-05-28
回复时间: 2020-05-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男方单位为其连续缴费足10个月的生育保险,男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单位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 申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需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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