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办理落户以及领取退休金的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人社局同志: 您好!有如下情况向您咨询。本人亲属男,52岁,女48岁,非干部,即将退休。一直在黑龙江缴纳社保。 问题一:若在常州买房,是否可落户? 问题二:如可以落户,能否在退休前把社保转移至常州?如果可以转移社保关系,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转移后的退休金是否享受常州标准? 问题三:上述政策溧阳、金坛地区是否适用? |
留言时间: | 2020-06-01 |
回复时间: | 2020-06-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6月2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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