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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申请
信件内容: 我们企业根据国税总局2019年10号公告及财税【2019】22号,苏财税【2019】24号相关公告申请相关税收优惠,需要人设部门开具相关《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我们咨询相关人事客服均表示没有这个证明文件,我想咨询我们企业是否可以按照相关公告进行申请,具体要去人设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留言时间: 2020-06-28
回复时间: 2020-06-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就管中心就业促进科855889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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