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生育保险保险问题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好,我想咨询在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医院费用的原始发票弄丢了,复印发票存根加盖医院公章是否有效?如无效请问有什么补救的方法。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06-28 |
回复时间: | 2020-06-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女方在常州参加生育保险,女方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生育前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原始发票丢失的情况,建议咨询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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