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断缴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离职后,在重新找到新工作之前,这段时间社保断缴,会有什么影响? 非常州户口人员在离职期间是否可以进行个人缴纳社保(或医保),个人缴纳,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
留言时间: | 2020-07-11 |
回复时间: | 2020-07-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医疗保险不交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统筹待遇自办理续保缴费当月起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在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或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均有6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中断期间及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单位续保,从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可享受统筹待遇。 您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市本级户籍人员可持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书,办理档案托管和参保手续。非市本级户籍人员可持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在市本级首次参保的,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再到税务窗口办理缴费基数选档和银行代扣等手续。每月5日前,参保人员应将应缴保费预存在代扣缴的银行卡上按月缴费。 从6月份起,我市市本级统筹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实现 “全城通办” 。 现在,通过对原有办事流程的再次优化,打破了地域的限制,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或江苏省社保卡、常州市居住证,可就近在市本级统筹区任一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手续,不必再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市本级统筹区办理地点: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新北区红河路65号 联系电话:88516920 天宁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电话:88113338 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 联系电话:88890219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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