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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失业金金额的疑问
信件内容: 几年前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了24个月,每月1124元,只领取了几个月就再次就业参保停止领取,请问:现在失业金最低标准已经涨到1300多了,那么我以后失业的话,有两种情况,1.如果辞职继续领取前面核定未领完月份的失业金,每月金额如何计算?,2.如果可以加上后面的社保工龄重新核定待遇,又有了24个月,每月领取金额如何计算?谢谢!
留言时间: 2020-07-15
回复时间: 2020-07-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7月16日电话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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