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填写合同日期,让我们签字,是否合法 |
信件内容: | 刚入职签的合同是一年有效期,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合同日期,直接让员工签字,一式一份,留在公司,员工没有备份。 公司开除员工,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就不用支付赔偿。 合同日期是公司在开除员工时自行填写的,公司为了逃避开除员工要支付赔偿金,一直采取这种做法。 想问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可以向什么机构进行举报?举报后会有什么措施?目前在职,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
留言时间: | 2020-07-19 |
回复时间: | 2020-07-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7月20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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