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医疗救助基金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社保中有一项个人缴纳的医疗救助基金,请问这一项费用是在个人工资中扣除,还是在个人医保卡中扣除?
留言时间: 2020-09-23
回复时间: 2020-09-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常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规定,优化职工医疗救助基金。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将职工医疗救助基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0.3%筹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可按0.5%筹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转,用于保障参保人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医疗费用、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其中,对参加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或养老金的0.3%筹集,筹集渠道和方式不变。 即在职职工由原来从工资中扣除调整为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