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老年人居民医保交费问题 |
信件内容: | 目前正是2021年老年人居民医保交费,他们都有省社保卡,咨询:1)直接往省社保卡的金融帐户里交钱就可以了吗,医保中心会扣除吗?2)如果钱充到帐户里了,至11月20日前他们看病消耗掉一些钱,那帐户里的余额又不足了,是否在11月19日要确认一次帐户里的余额足够交费? |
留言时间: | 2020-10-08 |
回复时间: | 2020-10-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20年9月开始,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二、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年32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7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50元。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非我市户籍的居民(曾参加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具有我市学籍),以及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持居住证(或学籍证明)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四、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联系方式见附表)办理相关手续(在常高校大学生的参保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五、2021年度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和续保缴费主要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已有其他借记卡签约账户的,从其签约账户扣缴,缴费人应在对应银行账户存足保费。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应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参保人员本人需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省社保卡,前往对应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和签订扣费协议。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11月1日起,可通过银行柜台、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等渠道缴费。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的缴费渠道及方式,可拨打常州税务特服号96888732或关注“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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