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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见习补助的问题
信件内容: 有短信提示每月单位发给的工资中有1212元是市人才市场管理代发的财政补贴,并无这款补贴发到我的账户中。单位名称常州市新瑞得仪器有限公司。望告知是否有关于补贴方面问题。
留言时间: 2020-10-14
回复时间: 2020-10-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青年就业见习办理流程: 一、见习基地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二)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批表》。 (三)认定 符合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辖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汇总、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上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核准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二、见习对象申请与认定 (一)申报对象 不在单位参保状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年(港澳台青年)可以申报成为就业见习人员: A类: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B类: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C类:18-24周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其中2019-2021年可放宽至16-24周岁。 (二)申报材料 《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申报表》、《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者双向选择推荐表。 (三)认定 见习基地将拟录用的见习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所在辖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汇总、初审后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复审、核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见习人员。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其中2019-2021年可放宽至3-12个月。 四、见习经费的标准与管理 (一)见习经费的项目和标准 1. 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前结束见习的见习人员,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天数计算,见习期不满一个月的不予享受见习补贴。 2. 保险补贴:见习期间,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单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统筹区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按照国家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3. 房租补贴: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和“双零”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在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经申请认定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房租补贴。 4. 带教补贴:带教一名见习人员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带教补贴,技术岗带教老师每人同期带教学员不能超过3名,非技术岗带教老师每人同期带教学员不能超过5名。 5. 奖励 (1)留用奖励: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并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2)优秀见习基地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家不超过2万元。 (二)见习经费的给付 1. 申报材料 见习基地申请见习补贴时,应提交《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审批表》和《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鉴定表》,以及各项补贴所需要的材料: (1)生活补贴:提供由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的生活费发放表和银行提供的流水明细或者回执; (2)带教补贴:提供带教评定材料; (3)房租补贴:提供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和租房合同原件; (4)留用奖励:提供见习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留用时间仅限本年度内。 2. 给付方式 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房租补贴、带教补贴采取按月支付和申报的方式执行。见习基地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初审通过后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资金下拨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相关补贴费用划转见习基地,并收取相关凭证。留用奖励在留用后由见习基地申报经确认后发放。单独工伤保险在见习基地申报见习人员名单并审核通过后,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资金。 (相关表格均可可登录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www.czrc.com.cn/“资料下载”板块中) 五、办理机构 1、常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北直街35号316室0519-86613760 2、溧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65号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0519-87269633 3、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人才服务科0519-82310132 4、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方东路168号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0519-88403910 5、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武南路51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0519-86529706 6、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红河路65号人才广场3楼0519-88516931 7、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中吴大道1287号201室0519-86902901 8、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星港大道88号328室0519-8889033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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