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婚假和护理假 |
信件内容: | 请问现在婚假和护理假分别是多少天?包含节假日吗?参考哪条法定条款?谢谢答疑 |
留言时间: | 2020-10-16 |
回复时间: | 2020-10-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即13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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