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员工异地就医未报备 |
信件内容: | 公司是给员工在常州交的社保,然后员工在南京生的孩子,请问现在南京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 常州这边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请告知下,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10-23 |
回复时间: | 2020-10-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女方在常州参加生育保险,女方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生育前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女职工异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携带本人社保卡、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报销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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