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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试用期离职,原公司不愿开具离职证明
信件内容: 在试用期工作中,提前两周书面告知用工单位离职情况后,原公司迟迟不愿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公司无法正常入职,想咨询下该如何解决?
留言时间: 2020-11-05
回复时间: 2020-11-0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已于11月6日上午电话回复当事人,已告知相关流程并为其查询目前前单位已办理暂停参保手续,新单位可以正常为其参保,当事人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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