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外地人员落户
信件内容: 本人是安徽籍户口,在常州购买了40㎡的商住房不能落户,在常州有稳定工作,社保公积金从2017年持续缴纳至今,目前结婚育有一女,想咨询下我的这种情况可否申请本人和配偶,子女在常州落户,本人与女儿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   望解答,非常感谢,并告知落户申请方式及材料,万分感谢
留言时间: 2020-12-16
回复时间: 2020-12-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人才来常“先落户后就业”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二、申请流程 (一)本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直接申请落户: 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www.czrc.com.cn/“资料下载”板块中下载)。 (二)本人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落户: 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及《商调函》——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www.czrc.com.cn/“资料下载”板块中下载)。 三、办理机构: 1、常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北直街35号二楼0519-86604072 2、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65号0519-87222503 3、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八楼0519-82310132 4、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 东方东路168号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0519-88403910 5、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0519-86529782 6、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新北区红河路65号人才广场16楼  0519-88516915 7、常州市天宁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0519-86663681 8、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星港大道88号一楼  0519-8889010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