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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新生儿医保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已经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办好其医保卡,请问如何报销其住院期间的医药费?
留言时间: 2020-12-31
回复时间: 2020-12-3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则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 异地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持省社保卡、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出生证、新生儿记录、父母双方及新生儿户口簿、银联借记卡、身份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窗口审核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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