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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失业金领取事宜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么?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去什么部门办理?谢谢!
留言时间: 2021-01-15
回复时间: 2021-01-1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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