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外地户口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的问题个体工商户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户口所在地在云南省,目前在常州市天宁区做点小生意,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之前也没有参加过常州市的社保!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在这里参保?如果可以参保的话大概如何办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1-02-03 |
回复时间: | 2021-02-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参保,具体手续如下: 在常州市区(不含武进、金坛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且正常营业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工商注册地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体工商户需携带材料如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个体工商户雇主身份证;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 人员增加需提供《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照企业缴费基数标准同步执行,具体以常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每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个体工商户若首次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需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或税务部门进驻各就业管理中心的窗口(以下简称税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费基本户的新增和关联手续。已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若需要变更社保费扣款基本账户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将发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从社会保险费关联的基本户进行足额征收,雇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体工商户雇主代扣代缴。 常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如下: (1)市社保中心,地址:锦绣路2号;电话:86811106;可达公交:24路、53路、19路、33路、42路、47路、48路、59路、302路。 (2)新北区社保中心,地址:红河路65号;可达公交:B13。 (3)天宁区社保中心,地址: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电话:86662005;可达公交:219路。 (4)钟楼区社保中心,地址: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内;电话:88890230;可达公交:游1、B23、52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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