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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我老婆是舞蹈老师,今年5月检测出来怀孕,6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继续上班,没有继续交社保。之前已经连续交了 靠近2年的保险。能否进行医疗报销。我是5月停交了然后9月开始继续缴纳。是否能进行报销。能报销多少?
留言时间: 2021-02-07
回复时间: 2021-02-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方报销生育报销情况如下: 1、如果女方在常州参加生育保险,女方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生育前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2、如果女方在常州参加生育保险,女方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生育前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两家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中间没有中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如果有中断,生育医疗费用参保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参保缴费满10个月后享受,对于缴费时间未满的,可后延享受。 如女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男方符合报销条件如下: 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配偶生育前男方在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标准减半执行。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本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男职工配偶《就业创业证》或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男职工本人社保卡、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报销手续。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携带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男职工配偶《就业创业证》或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的证明、男职工本人社保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生育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医保局,谢谢。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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