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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咨询社保补缴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0年6月离职,后申请领取了失业补助金,2020年9月入职,2021年1月发现发现新单位在2020年10月和11月未给本人缴纳社保,经查询为单位人事漏缴,现咨询已经领取了失业补助金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10月和11月的社保,本人愿意退回该两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留言时间: 2021-02-08
回复时间: 2021-02-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是在常州领取的失业金,建议联系失业待遇审核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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