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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医保报销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常州在校大学生,今年一月份期间在常州二院做检查后,在南京市自费看病住院,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在校缴纳的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留言时间: 2021-03-16
回复时间: 2021-03-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居民医疗保险在异地就医可回常州零星报销的情况如下: 1、办理异地就医的三类人员在异地未联网刷卡,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 2、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外就医的门诊特定病和住院费用; 3、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人员在异地未联网刷卡,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 可携带以下材料至锦绣路2号1号楼B区办理报销手续: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处方病例资料或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5、本人银行借记卡; 6、代办人身份证; 7、其他:以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急诊徐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或异地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与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为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特定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医保局,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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