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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异地生育医保报销
信件内容: 您好,是这样的,我2020年5月开始在江苏省常州市交的职工医保,现在仍然是在缴状态,我现在因公司安排在福建省福州市办公,也打算在这边生孩子,预产期是8月中旬,我的户籍地是贵州,在福州没有任何户籍关系,我想咨询下,我在福州这边生孩子的费用(包括现阶段的产检费以及后期生孩子的费用)可以拿着相关票据回常州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留言时间: 2021-03-16
回复时间: 2021-03-1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女方在常州参加生育保险,女方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生育前参保,生育时在参保状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女职工异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携带本人社保卡、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内容,具体建议咨询医保局。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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