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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调休被无故清理
信件内容: 公司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未经员工同意,就擅自清理了半年前的未使用的调休时长。我个人调休前,剩余时长134.95h,未经我同意,清理后我的剩余调休时长变为49h,请问公司清理调休行为合理么?我认为这是我劳动所得,公司不应,也没有权利让我的加班所得调休,变为义务劳动,我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留言时间: 2021-03-24
回复时间: 2021-03-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您与单位发生争议,可向单位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常州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地址:(1)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局前街28号,电话:0519-86803021;(2)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103室,电话:0519-86900762;(3)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综合治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电话::0519-88891150;(4)常州市经开区(原戚墅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98号,电话:0519-88772897;(5)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商务大厦5楼服务大厅 (新北区云河路10号),电话:0519-88516993;(6)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电话:0519-86310842;(7)金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汇贤南路与金坛大道交汇处(金坛迎宾馆斜对面),电话:0519-82824103;(8)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65号,电话:0519-87269612。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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