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公司社保注销 |
信件内容: | 我是企业法人,2016年在常州注册成立了公司。因业务需要,2019年7月出国留学,同时将公司交给其他股东管理。因疫情原因,公司于2020年初停止运营,社保停缴至今,且公司社保账号只有我一人。公司停止运营时有请代理记账公司帮忙注销,因为疫情肆虐,本人(法人)无法回国而作罢。现在股东提出注销公司,但代理告知我们需要先补缴社保然后才可注销。 想请问,可否申请免交欠缴的社保然后注销公司? |
留言时间: | 2021-09-06 |
回复时间: | 2021-09-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由于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联系单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常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如下: (1)市社保中心,地址:锦绣路2号;电话:86811106;可达公交:24路、53路、19路、33路、42路、47路、48路、59路、302路。 (2)新北区社保中心,地址:红河路65号;电话:88516920;可达公交:B13。 (3)天宁区社保中心,地址: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电话:86662005;可达公交:219路。 (4)钟楼区社保中心,地址: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内;电话:88890230;可达公交:游1、B23、52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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