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公务员转任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你好! 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0年12月28日发布)第十七条(六)对同一人员不得频繁转任,频繁转任具体怎么认定?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1-09-06 |
回复时间: | 2021-09-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目前已成立公务员局,此职能已不属于人社,建议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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