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如何退休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想帮我母亲咨询如何退休的问题。 我母亲马上满48周岁了,年轻时在一国企连续交了十八年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后来厂子倒闭下岗后打零工,她有轮换着交过企业社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但一直未断保。 我想问:①目前的退休管理政策是依据哪一号文件?②她能否50周岁退休?③在她50岁的时候是否必须是某企业在职人员才能顺利退休?④退休的手续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需不需要人力资源专人代办?⑤有没有具体办理部门的咨询电话? |
留言时间: | 2021-10-27 |
回复时间: | 2021-10-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退休手续办理: 单位职工: 由参保单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申请。参保单位按要求填报并打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后携带相关材料到退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参保: 向缴费所属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退休办理。 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地址 市直属:锦绣路2号1-1号楼C区 溧阳市:永定路65号 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 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大厦3楼,红河路65号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青枫公园对面 武进区:武南中路武进人力资源市场2楼 经开区:常州市潞城东方东路168号 办理养老退休需要带的材料 完整的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等(原系国有、县区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他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参保单位在网办大厅填报打印); 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纸质表单。可点击"常州社保"公众号下方“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04退休管理类” 下载)。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养老待遇审批窗口8660639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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