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社保费补交事宜 |
信件内容: | 人社局领导:你好! 我是本市一名在职职工,以前我任职的那家单位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比本人实际收入低不少。现我已快到退休年龄,我打算在退休前要求原单位补交社保费用。手头我掌握的资料是:我入职时与前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上面标注有年薪总额及合同期限,请问我能否凭这份资料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1-12-13 |
回复时间: | 2021-12-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2月13日电话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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