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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周六强制加班,应该怎么办
信件内容: 公司周六周日强制加班 但是只是说周日加班的可以周一调休 那周六强制加班的应该怎么办 每次都加班到凌晨1-2点,也没有加班工资 也没有补休,不去加班 还会被领导打电话催加班 责罚
留言时间: 2022-01-18
回复时间: 2022-01-1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有些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员工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单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您单位强制加班,未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权。 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电话: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地址:常州市局前街28号 电话:0519-86689292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电话:0519-86658709 常州市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综合治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电话:0519-88891150 常州市经开区(原戚墅堰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98号 电话:0519-86033761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商务大厦5楼服务大厅 (新北区云河路10号) 电话:0519- 88517008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 电话:86319006或0519-12333-选择所在地区后-按“5”号键 金坛市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汇贤南路与金坛大道交汇处(金坛迎宾馆斜对面) 电话:0519-82839567 溧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65号 电话:0519-87269690或0519-12333-选择所在地区后-按“5”号键 或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全省举报投诉平台。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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