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产假与护理假休息时间 |
信件内容: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条例>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那么,国家法定休假日是遇到"产假98天内"会顺延,还是在遇到"延长产假三十天"顺延呢? |
留言时间: | 2022-01-18 |
回复时间: | 2022-01-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月18日电话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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