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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周末加班
信件内容: 周末加班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所在的公司周末加班费打8折,这样是不是违法
留言时间: 2022-04-20
回复时间: 2022-04-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有些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员工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单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双方对加班工资发放的数额有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址:(1)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局前街28号,电话:0519-86811930;(2)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305,电话:0519-86695772;(3)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电话::0519-88891150;(4)常州市经开区(原戚墅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98号3008办公室,电话:0519-86033721;(5)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商务大厦5楼服务大厅(新北区云河路10号),电话:0519-88516993;(6)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263,电话:0519-86310842;(7)金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四楼,电话:0519-82301056;(8)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常州市溧阳市南环路65号B楼3楼,电话:0519-8726982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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