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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常州产假延长至158天的具体执行通知什么时候公布?
信件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2月10日下发的文件,符合条件的孕妇应享受延长30天产假的待遇,以及10天的育儿假, 我咨询过武进区医保窗口,回复说目前还是按照128天来报销生育金的,具体的休假天数需要咨询计生部门,不知道常州是否还会公布关于正式执行产假158天和育儿假10天的红头文件,我预产期6月初,我5月中旬准备休产假,是否可以直接按照之前江苏省公布的文件内容,产假休158天,公司如果问我要常州具体执行产假延长至158天的红头文件,我该如何跟公司说明?
留言时间: 2022-04-24
回复时间: 2022-04-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相关部门答复:依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劳动关系处85682021。 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建议具体咨询医保局,谢谢!如有疑问,建议查询医保官方网站,医保局咨询电话12393。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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