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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先落户后就业,是否需要调入档案?
信件内容: 全日制本科学历,目前省内在职。
留言时间: 2022-05-23
回复时间: 2022-05-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常州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实施办法>》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规范我市人才“先落户后就业”申请、受理、审核等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二、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 3、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我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遵循个人意愿,以生活居住便利为原则)提出“先落户后就业”申请。 2、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材料,审核无误的在《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中“市人社部门意见”一栏盖章。 3、申请人携带材料至公安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对于申请“先落户后就业”人员,需要同时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2、《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中“迁移原因”写明:先落户后就业;“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一栏不用盖章。 3、“市人社部门意见”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户口迁移专用章”。  各辖市区经办机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  0519-86604072 常州市天宁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0519-86663681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茶花路116号,丁香苑二期10号楼   0519-88890101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室  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65号新桥大厦16楼  0519-88516915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南路518号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服务中心一号窗口  0519-86529782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0519-88403910 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65号  0519-87222503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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