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增加 |
信件内容: | 当月增加社保人员,当月能交上吗?还是要次月才能 |
留言时间: | 2022-06-15 |
回复时间: | 2022-06-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每月7日-10日为结算期,企业不可办理增加减少业务。当月11日-月底,企业办理增加减少业务,次月生效;1日-6日,企业办理增加减少业务,当月生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