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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工伤未交工伤保险赔付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帮我爸爸询问的,他在常州武进区遥观镇的一家钢管厂工作好几年了,老板口头承诺缴纳工伤保险了,具体交没交保险,我爸爸也没跟进,这几天工作切割钢管的时候把手割破了,现在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医药费由老板垫付,老板表示保险没挂上,想让他跟医生说说提前出院节约医疗开销,但是医生表示,这手伤及到血筋,至少需要住院2周治疗休养,想请问下这种老板没交保险,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形下,怎么保护自身利益,继续治疗?
留言时间: 2022-09-03
回复时间: 2022-09-0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同,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以下两类: (1)用人单位申请: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您的情况是否可认定为工伤,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至工伤认定部门核定。如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在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相应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资料;(3)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招工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同一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5)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出院纪录、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6)对参保企业延时申请的,应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参保单位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申请表》。 为方便广大用人单位与职工,常州市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窗口,各单位和职工可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地址如下: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310840) 地址:单位对应所属街道人社所 联系电话:对应所属街道人社所电话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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