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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员工辞职,辞职原因错报
信件内容:     我于2019年9月份至2022年7月份在原公司缴纳五险的,公司原来在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2022年7月份公司搬迁至丹阳市,我就辞职了。    从2022年8月份起至今,由自己个人缴纳社保医保,现在我想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显示不可以办理。原因是:公司当时给我办理辞职、停缴五险原因错报为“搬迁停缴”,真正原因是我自己辞职。 现在我怎样才能领取到失业补助金?
留言时间: 2022-09-29
回复时间: 2022-09-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更好地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失业补助金政策再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按月发放。已享受过的人员不能再次申领! 发放标准: 1.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750元; 2.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50元; 3.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申领方式: 1、线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登录后,选择“服务-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 2、线下办理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至最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1)失业补助金只需在手机上申请,无须窗口办理;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同时享受“4555”两险补贴等待遇;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事项; (4)从未在企业缴纳“五险”人员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 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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