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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
信件内容: 我们是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单位要调整工资方案,降低基本工资,协商不同意还是单方面降低了基本工资。1.未经同意,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降低工资,是否合法;2.单位工资单不显示基本工资,只显示发放总金额,再三要求也不告知,降低工资后,直接不提供工资单;3.绩效考核只告知总金额,不告知考核明细。请问:作为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留言时间: 2022-11-01
回复时间: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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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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