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 |
信件内容: | 我们是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单位要调整工资方案,降低基本工资,协商不同意还是单方面降低了基本工资。1.未经同意,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降低工资,是否合法;2.单位工资单不显示基本工资,只显示发放总金额,再三要求也不告知,降低工资后,直接不提供工资单;3.绩效考核只告知总金额,不告知考核明细。请问:作为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留言时间: | 2022-11-01 |
回复时间: | 2022-11-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1月1日电话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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