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失业保险金领取不了 |
信件内容: | 你好,失业登记填写错误,能修改吗,没交社保没收入大半年了,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吗? |
留言时间: | 2022-11-27 |
回复时间: | 2022-11-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且社保已经停保;(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如合同到期提供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办理。 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是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请至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参保单位是武进(经开区的)、金坛、溧阳的,请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请: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个人办事”栏目下的“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信息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模块栏目下点击“失业保险服务”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 (2)或者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首先选择“就业创业”栏目下“失业登记”模块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栏目下“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中申请。 失业保险受理时间: 自2021年8月11日起,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工作时间,每月7日-10日为结算期,结算期期间暂停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 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 经审核确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当月1-6号申请办理的当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上,当月11号-月底办理的次月参与发放。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更好地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失业补助金政策再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按月发放。已享受过的人员不能再次申领! 发放标准: 1.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750元; 2.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50元; 3.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申领方式: 1、线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登录后,选择“服务-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 2、线下办理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至最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特别提醒: (1)失业补助金只需在手机上申请,无须窗口办理;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同时享受“4555”两险补贴等待遇;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事项; (4)从未在企业缴纳“五险”人员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 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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