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及退休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本人母亲将于2023年4月份年满50周岁,但社保缴纳年限未满15周年,企业要求她退休。想咨询一下一下问题: 1.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并缴纳社保? 2.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功,是否可以自己补交没有满的部分? 3.是否办理退休之后就不能在其他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即如果想继续缴纳社保,只能在退休之前从原单位离职,挂靠到其他单位继续缴纳。 |
留言时间: | 2023-03-09 |
回复时间: | 2023-03-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3月10日电话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