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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最低工资与最低社保基数
信件内容: 你好,常州市最低工资是2280元,但是社保缴费基数是4494元,那工资都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了,这样不是相互矛盾吗
留言时间: 2023-03-17
回复时间: 2023-03-1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从2023年1月起调整。具体为: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 4494 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 24042 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由于 2022 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目前尚未公布,待该数据公布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 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进行多退少补。 如对社保缴费基数有疑问,建议咨询企保科8681110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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