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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产假中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解释
信件内容: 依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请问以上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概念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致吗?具体是指哪些
留言时间: 2023-03-18
回复时间: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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