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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离职后要求原单位按实际工资补缴社保是否有时间限制?
信件内容: 因在投递单位选择上上无经开区,抱歉只能投递市人社局咨询。本人离职前在常州经开区横山桥镇单位上班,后来去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时顺便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单发现原单位一直是以最低系数缴费的。本人2022年7月底已被单位解除合同,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补缴?若可以补缴需要那些手续?到哪个部门申请?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譬如离职后多久时间内)?谢谢回复!
留言时间: 2023-07-14
回复时间: 2023-07-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武进经开区稽核部门,可工作日咨询经开区社保征缴科:860337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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