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下23年12月起社保结算期 |
信件内容: | 23年12月,企业社保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以前每月结算期7-10日,员工月底离职,一般要在次月6日前办理停保的,这次系统调整后,还是这个规则吗,还是6日之后也能停保,然后向税务申报社保费 |
留言时间: | 2023-11-30 |
回复时间: | 2023-11-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企保科8681110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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