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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相关工作人员您好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        我想咨询休护理假期间算不算正常出勤?凡是以出勤为发放条件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受不受影响?        我的单位规定在休护理假期间要扣除全勤奖、考核出勤奖,还要扣除一些按实际工作天数的福利待遇,请问单位这样做合规吗? 感谢并期待您的回复!
留言时间: 2024-06-13
回复时间: 2024-06-1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相关部门答复:依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父母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劳动者按规定享有的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劳动关系处8568202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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