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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失业金领取条件咨询
信件内容: 公司在维持原待遇不变的条件下,向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本人自愿主动向公司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自愿放弃续签算不算自动离职,是否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项领取条件?如果公司予以配合员工领取,是否算协助员工套取失业金?
留言时间: 2024-07-08
回复时间: 2024-07-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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