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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病退申请流程跨年如何处理的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停止执行。 我在2024年11月已经提交了病退申请,被告知劳动能力鉴定体检是在2024年12月中旬进行,而鉴定结论要在2025年1月中旬才能拿到。那假设到时候鉴定通过但病退申请流程还未走完,还能继续办理病退么? 就是想问,2024年申请的病退流程如果延续到2025年初未完结,是直接中止流程不能继续办理病退还是可以继续办理? 病残津贴新政策所说的2025年起取消病退,是连2024年未完结的申请一起中止还是如何处理?常州有没有相关过渡期的具体政策?
留言时间: 2024-11-06
回复时间: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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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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