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在公司工作10年,前7年未依法缴纳社保,现要求补缴社保 |
信件内容: | 我岳父从2014年7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一直在常州市豪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但公司在2014年7月22日至2021年4月期间未依法缴纳社保,前年年底要求常州市豪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补缴社保,被人事部门拒绝,现请社保局依法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5-03-04 |
回复时间: | 2025-03-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企保科8681110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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